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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學方式

學士班四年制
1.第一階段考試(初試):採用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該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(專長甄試亦需憑學測成績報名),依報考本校考生成績高低及甲、乙組招生名額,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錄取適當倍數考生,通知參加第二階段考試。
2.第二階段考試(複試):經第一階段考試錄取者,須參加本校舉辦之口試、體格檢查及體能測驗。複試合格者,依學科成績排序及考生選系志願卡順序錄取各系正取生至額滿為止,其餘列為備取生,遇缺額按備取排名順序遞補。

碩士班
1.考試入學:分在職全時生、一般全時生。錄取人數依本校每年招生會議決議辦理。
(1)共同科目:英文
(2)專業科目:1.情報學(含各國安全制度)。
        2.中國大陸與兩岸關係。
        3.政治學。
        4.同等學力者須加考「國際公法」。
2.甄試入學:
(1)報考資格:現任警正3階以上或薦任第7職以上或少校以上等相當職務。
(2)考試科目:情報學、書面審查、口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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