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格考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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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 :
2021-09-13
1.研究生修畢四類群組學分達14學分者,得自次學期起,申請參加資格考試。
2.檢附資格考申請表及成績單或其他相關修課證明文件,送所部簽文。
資格考申請表.doc
資格考申請表.od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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